近來遍佈北部四大縣市,常常看到警察先生躲在角落,我原先以為是在抓通緝犯,結果發現不是咧!眼前所見的幾乎清一色都在抓騎機車的,在抓什麼呢?紅燈右轉。我想請問紅燈右轉會妨礙交通嗎?依邏輯概念來想,反而等紅燈的車輛變少,交通比較順暢才對,問了他們之後才發現,那是上面排定的取締重點,因為國家缺錢。
媽的!國家沒錢就找小老百姓開刀,政客競選牛肉猛端,貪污,腐敗,早就不是新聞,這張罰單從新台幣1800~5400元看警察怎麼開?百姓不會心痛嗎?你是領百姓納稅的血汗錢,你的職責應該不是做這種工作吧!通緝犯不用抓嗎?竊案不用破嗎?詐騙案不用處理嗎?更何況你又不是交通警察,常常搞不清楚法條亂開一通,難怪引起一堆民怨,申訴案例....
近來看新聞了解!現在的警察是如此好當,制服警察基本薪資+超勤..危險津貼,一個月將近60000元,檯面下的還不知道(我相信還是有很好的警察),真的出了事,他只會叫你去調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帶,(天阿,你說調就調,誰會理你阿),不然要你們警察做啥阿?不信你看..有群毆,打架發生,一定是等你們打完,他們才到,兇殺案發生,要鑑識組到才開始調查,而且重點是,大家喜歡去抓交通違規的,有辣妹會撒嬌的,藉機虧一下,搞不好罰單都免了,這是台灣警察。
現在台灣百姓可要自求多福一點,有一天送朋友去中壢火車站坐火車,看者朋友火車離去,旁邊來了一位警察,先生...你來做什麼?證件借看一下,問那白癡問題?我來火車站還能做什麼?難不成劫火車阿,我是現行犯還是通緝犯嗎?我幹嘛要你看,很不客氣的給他酸回去,不然你是要怎樣?擾民嗎?那位警察只好乖乖走了,有一次更好笑,半夜玩電腦沒煙抽,走到附近便利商店買煙,身上只有帶錢和家裡鑰匙,出了便利商店,來了一位警察講話很不客氣,也要我拿證件出來看一下,出來買個煙而已,誰會帶證件阿,還被虧說我穿內褲就跑出來,是怎樣阿?休閒海灘短褲叫做內褲?你怎不說我裸奔,把我抓進警局,我氣到只好放大嗓門破口大罵,把附近鄰居都吵了起來,因為那是保身之道,避免被亂灌罪名(條子很陰險),我問出來看熱鬧的鄰居,我穿的事內褲嗎?頓時..警察無言趕快走人。這款台灣警察,難怪百姓對公權力完全不信任,當你要刮別人鬍子之前,先把自己的先刮一刮.........